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8992.出埃及记21:7-11.人若卖女儿作婢女,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。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,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,就要许她赎身。主人若以诡诈待她,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。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,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。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,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、衣服并好合的事。若不向她行这三样,她就可以不花银子,白白地出去。
“人若卖女儿作婢女”表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。“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”表与缺乏情感的真理不同的一种状态。“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”表如果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与属灵真理不一致。“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”表以致它无法与它结合。“就要许她赎身”表疏远这些真理。“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”表不可传给那些不是出身于教会信仰的人。“主人若以诡诈待她”表这将违反神性秩序的律法。“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”表它若与某种衍生真理一致,以至于能与其结合。“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”表它将如同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一般。“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”表与源于某个其它源头的对真理的情感结合。“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、衣服并好合的事”表不剥夺“饮食”所表示的内在生命,也不剥夺“衣服”所表示的外在生命,因而不剥夺“好合的事”所表示的结合。“若不向她行这三样”表剥夺这些东西。“她就可以不花银子,白白地出去”表疏远那属灵真理,没有与它结合的真理。
2802.“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话;他说,我父啊;亚伯拉罕说,我儿,我在这里”表示在主里面进行、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之间基于爱的一个对话,或说表示一个对话,在这个对话中,出于对神性真理的爱说话的主向神性良善说话。这从“儿以撒”和“父亚伯拉罕”的含义,以及这些话所包含的情感清楚可知:“儿以撒”是指神性真理;“父亚伯拉罕”是指神性良善,稍后会论述两者;这些话所包含的情感来自这两边的爱。由此明显可知,这是主与祂父的对话。这些话还隐藏着更多超出人类心智所能感知到的奥秘,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:动词“说”在本节出现了四次。当圣言开始一个新主题时,它通常会说“说”或“他说”(参看2061, 2238, 2260节)。这一点同样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:本节中的这些话都是爱的话语;当这些话进入专注于至内在或至深意义的属天天使的意识时,他们会从这些话中为自己形成完全属天的观念,或说在自己脑海里形成最微妙的形像。因为属天天使出于圣言里面的情感为自己形成充满光的观念,而属灵天使则出于话语和事物的含义如此行(2157, 2275节)。因此,从包含四种截然不同的时期或阶段和爱之情感的这些话中,属天天使形成诸如决不会降至人类理解范畴,也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那类观念;这些观念以无法描述的丰富性和多样化在他们脑海中形成。由此可见圣言在内义上是何性质,甚至在它字面上看似简简单单的地方,如在本节是何性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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